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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党〔2009〕 13 号-----市规划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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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基层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市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如下:

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根生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主持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局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3、研究部署全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

4、研究部署全局深化党务公开工作。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吕金虎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协助局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全局深化党务公开工作。

3、负责研究部署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4、具体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和落实,以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5、负责对全局反腐败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副局长朱富坤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执行及规范管理情况,防止违纪违法行为。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沙振镇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核实规划条件、规划服务窗口、勘察测绘、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执行及规范管理情况,防止违纪违法行为。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宇文家胜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项目选址、建设用地管理、村镇规划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执行及规范管理情况,防止违纪违法行为。

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王国生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规划执法监察、报建后跟踪管理、规划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政策执行及规范管理情况,防止违纪违法行为。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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