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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监察第156期
稿件来源:市规划局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从2003年7月1日试行,其中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制定、实施管理、监察监督、管理政务等各方面的公示要求。规划许可公示牌制度是批后公示的一项内容,也是批前公示的一个延续,即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示牌”,注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规划平面尺寸、建筑面积、高度、层数以及规划控制的离界距离、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建筑密度等技术指标,并通过公示牌公布监督电话和监督员。本人根据对这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的了解,谈几点浅显的感想。
  一、实施公示牌制度的积极意义
  1、体现规划的民主性和公众参预性
  规划公示的目的是为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预与公众监督,保证规划决策的公开化和民主化,避免非科学因素的干扰,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从而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规划公示牌向公众公布规划审批内容,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知情权是维权的前提。同时,引入听证制度,实行平等对话,让公众发言,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种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得到广大群众对规划的理解和支持,体现了规划从职能转向服务,有利于推进社会民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2、展示规划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作或更改。建设单位经过合法手续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通过公示牌向公众展示该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进行违规操作,体现了规划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公示牌本身又是一块公告牌,具有比建设单位自行策划的广告更丰富、可信的内容,尤其是商品房可以使广大购房者知其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效避免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现象发生。
  3、有效防止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
  所有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必须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群众可根据公示牌的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可根据公示牌上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同时也可根据公示牌的内容了解规划部门的审批情况,对规划部门的审批成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达到有效防止违法建设、违法审批的目的。镇江市规划局从2004年开始执行公示牌制度,三年来共监制公示牌1024块,报建项目公示率100%,批后违规明显减少,这充分说明坚持这项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在减少矛盾和防止违法建设方面更加突出。
  4、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规划许可公示,在公众监督下,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会通过各种渠道反馈,审批部门通过加强对该项工作的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处理和采取措施,避免了在处理“木已成舟”的违法建设过程中浪费时间、人力和财力。同时,通过公示内容,一部分群众可以自行获得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不必到规划部门来咨询,减少了工作人员的日常接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二、当前实施公示牌制度的几点思考
  1、公示牌的制作和公示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省内各城市公示牌的制作在尺寸、用材、内容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制作经费较高的有公示墙形式(砌专用公示墙,直接绘于墙体,多用于较大项目)、支架公示牌形式(制作专用的支架,将公示牌固定),简易制作有直接绘于PVC板,悬挂在墙上。各城市关于公示牌的色彩、标注内容、悬挂高度等也有所不同,这将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对其美观、经济、实用性逐渐加以完善。公示牌中标注的建筑平面尺寸、建筑面积、高度、层数以及规划控制的离界距离、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内容,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有些内容公众不能正确理解,因此,若能对部分内容作一些简单的文字注解和说明,使内容更加浅显易懂,将有助于提高公示质量。
  2、进一步加强对公示牌的监督管理
  公示牌制度作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无论是对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都是一种约束,对建设单位是一种强制措施,其自觉性还不够,在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公示地点不够规范,设置位置、高度不符合要求,不利于广大群众观看;其次公示时间达不到保证,由于受制作经费限制,我市公示牌大都是用PVC板挂在施工现场的墙面,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受自然、人为原因的破坏,使公示牌损坏,建设单位又不能按要求及时修理和补办,造成部分公示牌不能按规定时间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进行公示。这需要广大建设单位充分认识到公示牌的积极意义,特别是对于建设单位的宣传和督促作用,同时,规划主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公示牌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等措施,更好地保证该制度的贯彻落实。
  3、公示牌从静态走向动态
  目前公示牌制度仅是一个静态公示,只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许可的内容。若能在建设过程中将规划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平面尺寸、基础标高、建筑高度、建筑色彩、竣工验等各阶段的验收情况以及发现违法建设后查处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公示,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阳光操作,公示内容会更全面、更人性化。同时加强互动性,将单向的公布、公示转变成双向交流的互动活动,如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公众参预活动,这将会大力提升规划公示水平,有助于构筑规划工作全面公开体系,打照阳光规划品牌。
  4、适当增加管理经费
  由于公示牌在制作、跟踪管理中频繁的往返交通、拍照及资料搜集、台帐整理等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还没有列入专项经费预算,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具体工作人员存在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缺少的问题,给实际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和局限性,增加相应办公经费会有助于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和提高。
  镇江市规划局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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