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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十 期 镇江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办公室2007年8月30日 ※ 重视行政首长出庭,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我市在城乡效能监察工作中,推行规划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包括三个辖市的行政案件。行政首长都积极出庭,参加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 通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使得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掌握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从而为强化规划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 自查自纠,认真贯彻执行“苏建规[2007]150号文件《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最近,我市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辖市05年至07年所有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以下要求:第一是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的重要性;其次是要及时制定对容积率指标调整条件和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第三是要加强容积率规划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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