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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件、审核图件 经办人员接收、审核建设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表 3、相关部门的项目批文 4、审定批准的规划图 5、建筑总平面图 6、建筑方案文本(3份) 7、建筑表现图 8、交通组织分析图 9、绿化环境设计图 10、周围相邻建筑照片 11、光盘(内容为:建筑总平面、文本内容及表现图) 二、现场调研 建设管理处组织现场调研,调研的重点主要以下几方面: 1、项目所处的区位及周围环境; 2、地形图是否现势性; 3、用地状况及相邻界限情况以及地坪标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 4、现状拆迁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拆迁矛盾; 5、管线综合的状况,特别是高压线和地下管线的走向; 6、项目实施对周边建筑、用地性质、环境等将产生的影响。 三、对建筑方案进行初审 经办人员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对照已审批的规划认真审查建筑方案,提出初审意见。初审的重点如下: (一)规划要求及建筑设计变化情况 1、建筑物性质 2、建筑物高度 3、建筑物退让道路及离界 4、建筑间距及日照间距 5、容积率及建筑密度 6、与审定的规划相对照建筑设计的变化情况 (二)交通组织: 1、主要出入口布置 2、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人车分流情况 3、静态交通组织 (三)建筑造型: 1、建筑风格、形态、体量、比例关系、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等 2、建筑主色调 3、建筑外墙用材 (四)各项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1、公建、市政配套指标 2、停车指标 四、上报审查 1、需要专家评选项目先报专家评议会评批 2、报局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领导小组研究 3、重要建设项目需要报市领导审查 4、分别上报分管局长、局长、分管市长审批。 五、归档 将报批的图件归档,一份归建设管理处,一份归局档案馆,一份归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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