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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规划局重要建筑设计方案竞选规定
稿件来源:市规划局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重要建筑设计方案竞选,进一步繁荣设计创作,提高设计水平,经研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项目应进行建筑方案竞选:
   一、 城市重要地段的街景设计及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建设项目;
   二、城市风景区、文物保护区建设项目;
   三、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广场周边的建设工程、大型公共绿地和标志性建设工程;
   四、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和重要的公共建筑;
   五、城市道路两侧单体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
   六、单体建筑超过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
   七、高层建筑项目;
   八、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
   九、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专学校校区建设项目;
   十、其他需要进行建筑方案竞选的建设工程项目; 十一、有特殊要求或保密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申请,经镇江市规划局批准,可不作竞选要求,但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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