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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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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行政服务处与其合署办公),负责人:张炳林,电话:89771020

负责文秘、会务、信访、安全、保卫、保密、后勤事务、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受理工作;负责办理城市户外广告、建设项目立项、城市道路开口等联合审查工作;牵头组织一书两证前置条件联审工作;负责报建项目一书两证窗口发放工作;负责报建项目面积、收费的核准工作;负责报建项目资料的整理汇总、统计。

(二)总规划师办公室,负责人:耿金文,电话:89771065

负责规划技术管理工作开展城乡规划前期研究;组织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公示、审查和报批;负责重要地段规划设计方案的征集(招标)、组织专家咨询和评审论证等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和科研成果鉴定、评选、推广应用;负责技术规定的制定、技术业务协调和培训工作;组织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方案预审;负责规划研究、编制、测绘、信息化建设等指令性计划的拟定和下达,组织成果验收。

(三)用地规划管理处,负责人:殷强,电话:84423120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工作,审核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负责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提出规划条件;管理城市雕塑规划。

(四)建筑规划管理处(挂“市政规划管理处”牌子),负责人:王佳,电话:84423260

审批建设项目报建,初审建筑方案、审核施工图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审定城市职责范围内临时建筑规划和审批设计方案;负责城市景观、建()筑物室外装饰装修的规划设计审查。负责道路红线的划定,提出道路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条件并实施规划管理;对铁路、桥梁、给排水、燃气、电信、供电等设施及地(上)下管线、消防、地下空间利用、防震减灾、公共交通、停车场、环卫等市政设施提出规划条件,依法实施规划管理;负责各类管线规划综合。

(五)村镇规划管理处,负责人:邹云,电话:89771050

拟订全市村镇规划的近期和年度编制计划,拟订地方性的村镇规划技术标准;负责市区建制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论证、审核;指导辖市镇村布局规划的编制、论证、审查和报批;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辖市村庄规划;负责规划区内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指导和监督辖市村镇规划实施。

(六)政策法规处,负责人:步锁良,电话:85020947

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实施和行政执法情况;依法查处除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的违法建设行为,审查处理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审查行政处罚决定,组织协调拆除违法建设的联合执法;负责行政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申请法院或政府强制执行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设工程报建后的规划管理。

(七)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朱邦武,电话:89771058

负责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另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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