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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规〔2010〕13号——关于印发《市规划局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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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现将《市规划局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日


市规划局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平安镇江,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努力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目标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全保障。为更好地推动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的开展,经研究,现制定《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目标,着力于推进我局“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平安镇江”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活动,使全局系统达到社会治安安全单位评估标准,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实现“六个确保”,率先建成“平安单位”,真正使全系统治安更加稳定、经济更加安全、群众更加满意。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与局综治领导小组建立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网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并将此工作真正纳入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

2、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和促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防群治组织的建设,形成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群防群治队伍为依靠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加强对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在职党员不仅要参加所在单位的综治工作,而且还要主动参加居住地的综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综治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各单位还要对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安工作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了解。

4、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等工作,切实做好维护稳定、维护治安的各项工作。

5、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各部门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整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继续协助局机关实施联系点共建工程,推动部门责任的落实。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在落实中奋进,在奋进中争先,促进我局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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