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镇发〔2009〕22号)文件精神以及2010年镇江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政府工作部门效能建设方案,现结合我局实际,就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跨越发展、后发先至”的目标和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切实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职,有效作为,全面加强能力、作风和队伍建设,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二、明确“效能建设”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政府工作部门效能建设评议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委托国家统计局镇江调查队于8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效能满意度测评调查”,对问卷调查后3名部门进行重点评议并责成整改;10月下旬,市机关作风考评小组将对市级机关具有行政审批、特许经营、行政执法职能的部分重点处室组织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同时对重点处室试行常年网上投诉,对服务对象评议的不满意处室和排序处在最后两位的重点职能处室责成所在单位进行问责;11月下旬,市机关作风考评小组将组织社会各界评议市级机关部门活动。为此,今年我们将在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开展行政效能“六比六查”活动。
1、比“依法行政水平”,查“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矢职渎职行为”。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结合新一轮“三定”方案,进一步明晰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定,从制度上确保依法行政的落实力。相关部门要依法划定规划“红线”,规划设计方案中所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主要技术指标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技术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变更规划条件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实施处罚,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备案制。
2、比“服务质量”,查“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为”。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为民、利民、便民的服务理念,要服从和服务于“跨越发展、后发先至”的大局,热情接待每一个办事群众,服务每一个办理事项,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办事人员发生争执、纠纷。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接待服务对象时处理其他事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问责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对需要报中央、省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初审部门要实行代办服务;对大项目实行个性化服务,详细告知企业报批每个环节所需要的申报材料、审批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注意事项。对所办事项的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要一次性告知到位,对因审核不细或告知不详,需要当事人就同一事项第二次补充材料的,或因服务态度不好,被投诉查实的责任人将严格工作问责。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跟踪做好2010年全市(市区)重点工程和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服务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争创“服务质量”最好的部门。
3、比“办事效率”,查“是否存在缺乏诚信失信失诺行为”。按照全市2010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要把我市打造成全省“办事效率最高、收费标准最低、服务态度最好”的城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合理减压承诺件办理时限,4月底前将调整后的审批事项、即办事项和承诺件办理时限报市法制办审定备案后统一对外公开,列入电子监察系统,由相关部门实行程序化管理考核。
4、比“创新能力”,查“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继续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思想建设的重中之重,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4月中旬,相关部门要对收费事项再进行一次梭理,4月底对外公布实施,要按规定执行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涉及开发园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减半收费”(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并按规定使用票据,依法规范收费行为。同时要将项目办理工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一次性告知,使服务对象明白缴费、缴明白费。
5、比“政务公开”,查“是否存在利用管理特权违规操作、暗箱操作,滥用职权行为”。按照市效能办要求,今年凡是经过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进入电子政务系统运作,不得“体外循环”,以保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覆盖。大力开展“阳光规划”,畅通规划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增强规划决策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完善规划公示制度,充分保证规划决策的民主性。
6、比“廉洁自律”,查“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以党性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容易发生腐败的重要权力节点,建立相应的有效监控机制,全面推进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努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全局干部职工要坚决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宣传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三、推进效能建设的四个步骤
㈠、学习动员、查摆问题阶段(4月)。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以及《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日常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学习、召开动员会议。认真查摆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6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归纳梳理。
㈡、集中整改、建章立制阶段(5月)。针对查摆、走访和2009年社会评议考核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抓好落实。并结合本单位管理实际,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关效能建设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使执行力落实到实处。
㈢、加强督查考核,增强责任追究力。为确保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提高落实执行力各项工作的考核,局纪委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抽查,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不讲诚信、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员;对工作不力,受到上级部门点名批评、问责或通报;被新闻媒体曝光,对机关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一○年四月二日